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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甲功报告,最常犯的8个错误
栏目:养生科普 发布时间:2023-06-30
近年来,我国甲状腺疾病的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现已成为仅次于糖尿病的第二大内分泌疾病,而“甲功检查”已被列为一项常规的临床检查项目。由于缺乏有关的专业知识,在阅读甲功报告时,许多基层医生只是机械地参照化验单上面所附的正常值范围下结论,由此常常导致临床误判。笔者汇总整理了临床常犯的8项错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错误一:把妊娠早期孕妇甲功轻度升高误认为是甲亢妊娠期女性体内某些激素的生理性变化可以影响甲

近年来,我国甲状腺疾病的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现已成为仅次于糖尿病的第二大内分泌疾病,而“甲功检查”已被列为一项常规的临床检查项目。


由于缺乏有关的专业知识,在阅读甲功报告时,许多基层医生只是机械地参照化验单上面所附的正常值范围下结论,由此常常导致临床误判。笔者汇总整理了临床常犯的8项错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错误一:把妊娠早期孕妇甲功轻度升高误认为是甲亢


妊娠期女性体内某些激素的生理性变化可以影响甲状腺功能,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和雌激素(E)。在妊娠早期,hCG增高可刺激甲状腺素分泌,后者通过负反馈作用使TSH轻微下降(称为“亚临床甲亢”),到妊娠中后期TSH可逐渐恢复正常。


雌激素(E)可使血清中甲状腺激素结合蛋白(TBG)的含量增加,因血液中99%的甲状腺激素都是和甲状腺结合蛋白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实验室测定的总甲状腺激素(TT3、TT4)水平可能会轻微升高,而游离甲状腺激素(FT3、FT4)通常保持正常。因此,在妊娠早期检查甲功时,若发现TSH轻微下降,TT3、TT4轻度升高,孕妈不必担心,因为这属于孕期正常的生理变化而不是甲亢。


错误二:误认为“妊娠期”与“非妊娠期”甲功正常值范围都一样


如前所述,妊娠期受母体雌激素水平增高等生理变化的影响,致使孕妇的TSH会有轻微的下降,尤其在孕早期更为明显,因此,妊娠期与非妊娠期的甲功正常值范围有所不同。


2011年ATA(美国甲状腺协会)指南首次提出妊娠期特异的TSH参考值:孕早期(T1期)0.1~2.5mIU/L;孕中期(T2期)0.2~3.0mIU/L;孕晚期(T3期)0.3~3.0mIU/L。


我国滕卫平教授的研究认为,ATA提出的妊娠期TSH正常值范围可能并不适合中国孕妇,建议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本地区妊娠期特异的TSH参考值,无条件获得妊娠特异性参考值的医院,可以采用我国《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提出的参考值,即TSH<4.0mIU/L。


由此可知,判断孕妇甲功正常与否,不能机械套用一般成人的参考区间,否则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


错误三:套用“成人甲减”标准去筛查“新生儿甲减”


为早期发现“先天性甲减”,要求新生儿出生后必须常规做甲状腺功能筛查(采足底血测定TSH)。正常足月新生儿出生后30分钟TSH迅速上升至60~80mIU/L,24小时后下降至20mIU/L,出生后1周左右缓慢下降至6~10mIU/L。


而对新生儿先天性甲减筛查通常安排在出生后48h~72h进行,这时只要TSH不超过10mIU/L便可认为是正常的,如果不了解这一点,盲目套用成人甲减的诊断标准(TSH>5mIU/L),势必做出错误的判断。


错误四:诊断全凭“报告”,忽视鉴别诊断


在怀孕早期,有些孕妇在化验甲功时常常会发现FT4轻度升高、TSH轻度降低,临床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轻率地诊断为“Graves病”,还要想到“妊娠期HCG相关性甲亢(又叫妊娠甲亢综合征)”,其发生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产生增多有关,因为hCG与TSH的化学结构相似,同样也可促进甲状腺激素(TH)的分泌,使得FT4轻度升高、TSH轻度下降。


如果孕妇之前无甲亢病史,甲功检查仅有轻度的FT4升高及TSH降低,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阴性,而HCG水平显著升高,则基本可以确定是“妊娠期HCG相关性甲亢”,本病病程呈一过性,不需要抗甲状腺药物(ATD)治疗,这跟“Graves甲亢”的治疗原则是不一样的。


错误五:只要甲状腺激素降低,便认定是“甲减”


一般说来,甲减时,往往都有甲状腺激素(如FT3、FT4)水平减低,但反过来,如果有甲状腺激素水平降低,却未必一定就是甲减。


这是因为,老年人、严重营养不良以及晚期恶液质的患者在化验甲功时,也常常会有T3(或T3、T4)轻度下降,而TSH正常或轻度降低(这一点有别于“甲减”)、反T3(rT3)升高,临床称之为“低T3综合征”(也称“正常甲状腺性病态综合征”,ESS)。


需要指出的是,这不是甲减,而是机体为适应急危重症状态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如果把这种情况误当成“甲减”而给予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反而会适得其反,致使病情加重。


错误六:完全依赖“甲状腺自身抗体检查”来确定病因


甲状腺自身抗体(如TPOAb、TGAb等)主要见于各种“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AITD)”,而Graves甲亢、桥本氏甲状腺炎等均属于AITD的范畴。因此,在这些患者均可检出上述甲状腺自身抗体。


两者的区别在于:桥本氏甲状腺炎患者的TPOAb、TGAb滴度较高,而Graves甲亢患者尽管也能查出TPOAb、TGAb,但抗体水平相对较低。


由于甲状腺自身抗体在疾病诊断方面特异性不强,而且上述两种疾病的抗体滴度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因此,在临床诊断时,抗体滴度只能作为重要参考,有时还要结合甲功、摄碘131率或甲状腺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进行综合判断。


错误七:误认为甲状腺激素(TH)与促甲状腺激素(TSH)的变化始终同步


甲状腺激素(TH,包括T3、T4)与促甲状腺激素(TSH)之间通过反馈调节最终实现“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的动态平衡,但这需要一个长达数周的过程,在此期间,TSH与T3、T4之间的变化并不完全同步:一般来说,甲减用TH制剂替代治疗后,需要4~6周才能使血TSH恢复正常;而甲亢用ATD治疗后,需要2~6个月才能使血TSH恢复正常。


在此之前,血T3、T4与TSH的浓度会出现矛盾现象,T3、T4已正常,而TSH仍偏高(如甲减)或偏低(如甲亢),这种看上去似乎矛盾的结果,并非实验室检查结果不准确,而是因为两者之间达成平衡存在一个时间差的缘故,了解这一点对评价治疗效果及指导药物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甲亢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药物治疗后,FT3、FT4已降至正常,但由于TSH变化明显滞后,检测结果仍然偏低,这个阶段调整药物,就不能只看TSH,而应根据FT3、FT4水平结合临床症状作出决断。


错误八:对TSH临床应用的局限性认识不足


TSH是反映甲状腺功能最敏感的指标。当病人甲功出现异常时,TSH往往先于T3、T4发生改变,因此,测定TSH对诊断“亚临床甲亢”或“亚临床甲减”具有重要价值。然而,TSH在反映甲状腺功能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继发于垂体或下丘脑的中枢性甲功异常(如“中枢性甲亢”或“中枢性甲减”)则不宜将血清TSH作为评价甲状腺功能的指标。

作者: 王建华 主任医师 山东省济南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

编辑&排版:甲状腺书院

本文经作者授权山东省科学养生协会发布,原文出处为甲状腺书院发布,本文仅做公益科普宣传,不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联系删除。